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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威西蒙体育官网院务公开实施办法

必威西蒙体育官网院务公开实施办法

为加强学院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保障全院师生员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进一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学院的贯彻落实,促进学院的改革、发展、稳定与和谐,根据《Betway必威西蒙体育信息公开实施办法》(http://xxgk.swu.edu.cn/viscms/xxgkidex/xinxigongkaizhidu9971/20141104/147390.html)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院院务公开实行学院党委统一领导,学院行政主持,工会、教代会协调、监督,师生员工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学院成立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和院务公开监督小组,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院长、副书记、副院长任副组长,学院办公室负责执行非学生事务的相关公开工作,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执行相关学生事务的公开工作,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协调院务公开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院务公开监督小组由学院工会主席任组长、其他工会委员为成员,负责监督和检查学院院务公开工作。

第二条 学院院务公开工作遵循合乎法规、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真实公正的原则,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经常化,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积极稳妥地开展院务公开工作。

第三条 院务公开工作不得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不得公开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有关事项,不得损害学院的合法利益,不得侵犯他人隐私。

第二章 院务公开的内容

第四条 本规定所称的院务,是指学院在实施教育教学和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事务及其有关信息。对于与教育管理密切相关和直接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原则上都应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

第五条 应向教职工和学生公开的院务包括:

(一)学院领导机构及其负责人、系(中心)以及其他内设机构设置情况及其负责人;

(二)学院年度工作要点和工作总结;

(三)教学管理信息,包括师资力量、教学计划安排、专业设置及学分分布、课程设置及调整、学生转专业条件等;

(四)学院各类招生和教育教学改革情况;

(五)与学生有关的管理规章制度等规范性文件;

(六)学院相关收费规定,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单位、收费范围、收费依据及批准收费的部门等;

(七)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及本科生攻读双学位情况;

(八)学生管理信息,包括对学生修业和纪律的要求、学生奖惩情况,助学管理、毕业生就业信息等,具体包括评优、奖学金评定和发放、助学金及助学贷款的评定和发放、勤工助学管理、学生申诉等;

(九)学生入党、入团、干部选拔以及各类评优的相关规定,条件、程序和结果;

(十)涉及学生利益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条 应向教职工公开的院务还包括下列内容:

(一)学院重要决策及其执行情况,包括学院发展及建设规划、重大改革方案等;

(二)学院的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

(三)学院承诺办理的重要事项及完成情况;

(四)学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五)学院重大事件(含违纪违规、突发、意外事件)的发生和处理情况;

(六)学院机构设置、调整和人事调配、招聘情况,包括学院定编定岗、调入(招聘)人员条件和程序、公派出国人员的条件和程序;

(七)学院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干部的任用、学科带头人的选拔任用,各类评优、评先进的条件、程序和结果等;

(八)团队负责人的选拔任用、相关评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条件;

(九)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政策规定和条件、程序、结果;

(十)院内岗位津贴、补贴的发放标准和相关规定;

(十一)学院年度财务状况和固定资产情况;

(十二)学院资源调配及变更情况,包括办公室、系(中心)、资料室、会议室、课室及实验室等用房调配,大型仪器设备等教学、科研资源调配等;

(十三)非涉密科研项目的申报信息、评审结果(指校内项目)及立项资助情况;教学研究成果的申报、评选、报送情况;

(十四)各系教学、科研业绩情况;

(十五)大宗物资、大型和成套设备采购情况,包括物资(设备)名称、数量、质量(有关技术参数)、采购情况等;

(十六)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公开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院务公开的方式

第七条 对于本规定的院务公开内容,可采取以下方式予以公开:

(一)学院主页设立院务公开栏目;

(二)设置固定的公开栏、宣传栏等;

(三)召开学院工会代表、教代会代表、学生代表座谈会,民主党派座谈会,离退休干部座谈会等会议通报情况;

(四)由相关执行机构向个人发送邮件;

(五)为确保院务公开的正常开展,学院设立院领导接待日制度,每周指派一名院领导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并处理相关信访事件。具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第八条 在执行本规定时,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切合学院工作实际,在规定的范围内,选取适当的公开方式。

第四章 院务公开的类型和程序

第九条 院务公开分法定公开、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三种类型。

第十条 法定公开是指本规定中要求公开的院务内容,都要在规定的范围内以适当的方式予以公开。

(一)本规定中常规性的、需要及时公开的院务内容,一般应在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二)本规定中的某些特殊院务内容的公开,须由学院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讨论,负责人签字确认,批准后方可公开。

第十一条 主动公开是指学院发生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本规定之外的事项,主动予以公开。一般由学院根据工作需要,在院务发生后的1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第十二条 依申请公开是指享有院务公开知情权和监督权的组织和个人申请有关院务的公开,由有关方面受理和答复。

(一)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申请的内容如下:

1、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身份、联系方式;

2、请求公开的院务的具体内容;

3、申请人签名;

4、申请时间。

(二)申请的受理和答复

1、本规定范围内的院务公开内容的申请,由该院务发生的相应单位负责受理和答复;

2、重大的、无明确规定的院务公开内容的申请,学院办公室接访工作人员受理书面申请,并转呈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和院务公开监督小组研究决定。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在接到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公开申请内容,同时答复申请人。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的,院务公开领导小组经与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协商一致后可将作出决定的期限延长至20个工作日,并应及时将延长后的期限及延长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3、经研究后决定公开的院务,以书面形式答复申请人,载明公开的时间、场所、方式;决定部分公开或不公开的院务,则在答复中说明情况。

第十三条 学院须做好本单位院务公开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主要包括:

(一)学院院务公开的有关内容材料;

(二)院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记录本;

(三)院务公开监督小组会议记录本;

(四)教工代表会议有关院务公开的会议记录材料;

(五)学生代表会议有关院务公开的会议记录材料。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院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学院院务公开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一)检查学院院务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包括是否按时公开本规定中的院务公开内容、公开的范围是否合理、公开的方式是否适当,院务公开工作有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规定、有无失当行为等;

(二)及时向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师生员工通报检查结果,同时报送上级纪检监察部门。

第十五条 院务公开监督小组通过以下方式对院务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一)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学院院务公开执行情况;

(二)听取学院院务公开工作汇报;

(三)设立院务公开投诉电话或信箱,及时调查和纠正违反规定或失当行为,并向投诉人通报处理情况,或向学院师生员工公布处理结果;

(四)开展院务公开工作评议活动,并及时将评议结果反馈给院务公开领导小组。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必威西蒙体育官网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